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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口到东盟国家清关时是否接受电子版原产地证
发布时间:2023-10-12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9        返回列表
出口到东盟国家清关时是否接受电子版原产地证

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,又称东盟证或FORM E

根据中国与东盟签署的中国-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定》以下简称《货物贸易协定》规定签署的一种优惠性原产地证明书。由中国各地出入境海关原产地签证科负责签证,授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(贸促会)共同出具原产地证,企业可以任选其一种原产地证办理即可,用途一样,都是清关和申请关税减免的用途。


如何办理东盟原产地证FORM E

原产地证书由请之前首先要完成原产地企业备案和产品预审。

企业备案:根据《商务部 海关总署 中国贸促会关于实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实施“两证合一公告》2019年第39号)规定2019年10月15日起,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实施"两证合一”即企业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同时,同步完成原产地企业备案。


原产地证书(CERTIFICATE OF ORIGIN)是出口国的特定机构出具的证明其出口货物为该国家(或地区) 原产的一种证明文件原产地证书是贸易关系人交接货物、结算货款、索赔理赔、进口国通关验收、征收关税的有效凭证。


FORME务成员国对东盟原产地证电子版特别要求

目前东盟国家如果办理东盟原产地证,不接受电子版,还是需要提供纸质证书进行清关和申请关税减免涉及到这几个国家:文莱、柬埔寨、老挝、新加坡、泰国、越南、菲律宾,马来西亚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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