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桂林出口到澳大利亚的货物办理原产地证
发布时间:2023-10-12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4        返回列表
桂林出口到澳大利亚的货物办理原产地证

桂林出口到澳大利亚可以办理一般原产地证(CO),也可以办理普惠制原产地证(FORM A),或者办理中澳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(FTA),简称中澳FTA原产地证。具体要办理哪种原产地证可按照客户要求来办理即可,如果贵司不能之间办理,可以找我司代办。


三种原产地证书的区别:

1、一般原产地证(CO),只能证明出口货物原产地和用于货物清关,没有关税优惠,出口任何国家都可以办理。

2、普惠制原产地证(FORMA)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的一种在经济、贸易方面一种非歧视的、非互利的特别优惠待遇,有一定的关税优惠;

3、中澳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FTA,是限于中国与澳大利亚之间的优惠原产地证,在货物服务领域上比普惠制原产地证涉及范围更广,优惠关税更多,甚是可以实现零关税,于2015年12月20日起开始签发,一般也叫中澳FTA原产地证、澳大利亚FTA原产地证或中澳原产地证等。


中澳FTA原产地证是根据《中澳自由贸易协定》签发的优惠原产地证书,中澳自贸协定生效时,我国对澳出口的5662个海关税目产品实施零关税,税目占比91.6%,约占中国对澳大利亚出口总额的85.4%;我国自澳进口实施零关税的税目为2402个,占全部税目的29.2%,贸易额占自澳进口总额的85.4%。自20161月1日起,我国对澳出口522个海关税目的产品降税,其中427个税目的降税幅度为基准税率的33%,95个税目的降税幅度为20%。到2029年我国96.8%的税目将实现零关税,贸易额占比为97%。

在投资领域:双方自协定生效时起将相互给予惠国待遇;澳方同时将对中国企业赴澳投资降低审查门槛,并作出便利化安排。澳方终实现零关税比例是税目,贸易额。除此之外,协定还在包括电子商务、政府采购、知识产权、竞争等“21世纪经贸议题”在内的十几个领域,就推进双方交流合作作了规定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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