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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运出口如何办理中巴(中国-巴基斯坦)原产地证Form P(FP)
发布时间:2023-10-16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10        返回列表
空运出口如何办理中巴(中国-巴基斯坦)原产地证Form P(FP)

货物走空运可以办理中巴FTA产地证吗?

可以办理的,显示快递单号即可,第三栏船名航次填写BY ALR+快递单号就可以了


空运出口,如何办理中巴FTA原产地证书?

实际上货物走快递、海运、空运或陆运的办理流程都是一样的,只需出示箱单、发票、提单或填写产地证格式表即可办理


货物出口巴基斯坦通常要办理的FTA产地证其实也叫做中国-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,简称为FTA产地证书,是一种隶属于区域优惠性的原产地证书,在我国主要是由各地分区的海关或贸促会签发出具。中巴FTA产地证出口巴基斯坦享受关税优惠产地证,中国与巴基斯坦关于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协议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,2006年1月起双方分期实施降税的300多个税目产品,分别实施零关税和优惠关税,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的关税将在2年内分3次逐年下降,2008年1月1日全部降为零,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实施优惠关税平均优惠幅度为22%,给予关税优惠的商品其关税优惠幅度从1%到10%不等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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